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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家暴,九成是老公打老婆

发布时间:2015-08-07   来源: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  作者:

 近日,深圳发生一起让人不忍卒读的家庭暴力事件,一名7岁女童因偷拿家中钱被母亲殴打,头部撞到地上,送医时瞳孔放大、陷入昏迷中,目前正在重症监护室。昨日,深圳市妇联在接受晶报记者采访时严词声明,家庭暴力不是“家务事”,殴打儿童是一种违法行为,应该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,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据了解,今年以来,市妇联已为70名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了法律援助或法律咨询,在这些家暴案件中,九成是发生在夫妻之间,其余一成发生在老人小孩以及其他的家庭成员中。

  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相关数据显示,我国有24.7%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,绝大多数受害人为妇女、儿童、老人等弱势群体

  家暴案件占妇联信访案件12.3%

  在我国,家庭暴力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,它对公民的人身和人格尊严是一种伤害与侵犯。时下,妻子遭丈夫家暴、小孩遭父母家暴的现象不绝于耳,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相关数据显示,我国有24.7%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,绝大多数受害人为妇女、儿童、老人等弱势群体;另有33.5%的女童和52.9%的男童,在近一年内遭受过父亲和母亲的体罚。家暴的实际发生数要远比进入司法程序、引发社会关注的案件多。

  记者从市妇联了解到,今年以来,市妇联已为70名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了法律援助或法律咨询;在市妇联信访室接访的信访案件中,家暴案件占12.3%,与去年同期相比呈下降趋势。

  深圳首个反家庭暴力的民间专业社会组织——深圳鹏星家庭暴力防护中心的主任李孟告诉记者,今年以来,防护中心受理的长期跟踪个案有15宗,另外50余宗是一次性的辅导,主要来自网络咨询和电话咨询。“这几年每年都是三十几宗的长期跟访个案,今年的情况和去年相比,并没有太大的变化。”

  在2012和2014年,市妇联两次就家庭暴力开展了专项调研。调查显示,被访者中有近55.5%的家庭曾经出现过暴力行为。

  文化程度低的失业女性更易遭家暴

  在2012和2014年,市妇联两次就家庭暴力开展了专项调研。调查显示,被访者中有近55.5%的家庭曾经出现过暴力行为。仅2012年至2013年,深圳市就先后发生了34起已知恶性家庭暴力事件,施暴者多为28至50岁,其中85.8%的家庭暴力发生在夫妻之间,丈夫对妻子施暴占93.9%。

  而在市妇联今年受理的家暴案件中,90%的家暴案件发生在夫妻之间,且均为男方对女方施暴。施暴方式除了常见的武力施暴外,还存在冷暴力、经济暴力等方式。

  “从我们接访的个案中看,家暴多发生在非深圳户籍家庭,在女方文化程度低、无职业、生活压力大的家庭更容易发生。”鹏星的志愿心理咨询师孙晓梅分析,比方说同样的家暴发生在一些知识女性身上,她就知道怎么应对,但是像文化程度比较低的,甚至是没有工作的女性,往往不知道怎么保护自己,有的会为了孩子一直忍气吞声。”

  “近期我们接到一个个案,受害者多年来经常被老公打,轻则语言伤害、拳打脚踢、重则用棍棒、利器等残害。她来找我们的时候,我们发现,她已经落下了残疾。她告诉我们,多年来一直想和丈夫离婚,但丈夫每次都恐吓她,如果离婚了,就要报复她父母。这些年她每天都生活在恐惧之中,已经绝望得活不下去了。她第一次拨打求助热线时,很坚决地说要杀了丈夫。”孙晓梅一开始接触到这个案子时也极为震惊,生怕介入不及时很可能又酿成一出惨剧,在多次的疏导和劝解中,这位受害者目前情绪已经缓和,现在,她和丈夫正在走离婚程序。

  孙晓梅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发生在一个城中村的两起儿童家暴事件,受害的孩子都是因为不听话、不写作业、打游戏的原因,被父母用棍子打。

  很多儿童遭家暴不为人知

  虽然从市妇联以及鹏星家庭暴力防护中心接到的案例来看,儿童受家暴的数量不多,但实际上,小孩遭受到家暴的数量远不止这些。

  “儿童是弱势群体,在遭遇家暴的时候,他们不懂得主动寻求庇护,无法进行自我保护,而且对儿童施加家庭暴力的往往又是他的监护人,这也使得儿童家暴具有隐蔽性,外人难以察觉,就无法帮助他们,社会救助也无法为他们提供庇护。”孙晓梅说,现在所能发现的儿童家暴只是极少的一部分,更多的家暴还在不为人知地进行着。

  “我们曾经接到的两起儿童家暴案件,都不是受害人自己求助,都是邻居看不过去了,打电话过来投诉。”孙晓梅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发生在一个城中村的两起儿童家暴事件,受害的孩子都是因为不听话、不写作业、打游戏的原因,被父母用棍子打。“我们不知道,还有多少孩子是被关起门来打的。”

  市妇联自2014年起牵头开展反家暴立法专题调研,并起草了《2015反家暴立法工作方案》,并推动《深圳经济特区反家庭暴力条例》列入2015年立法调研预备项目。

  推动出台反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

  从2002年起,深圳市妇联和市公安部门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加强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违法犯罪工作的通知》。经过多方努力,目前全市近500个社区已建立“家庭暴力报案点”,南山、罗湖两区妇联还成立了“妇女儿童家庭暴力伤情鉴定委托受理中心”。

  近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(草案)》获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,并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,这是我国反家庭暴力立法进程的重要一步。市妇联自2014年起牵头开展反家暴立法专题调研,并起草了《2015反家暴立法工作方案》,并推动《深圳经济特区反家庭暴力条例》列入2015年立法调研预备项目。

  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,接下来,市妇联将继续联合市人大开展深入调研,充分论证,争取尽快推出深圳市反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。

  市妇联呼吁受家庭暴力侵害的群体,应拿起法律武器,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切不可以暴制暴,以避免悲剧的发生。尤其是面对第一次家庭暴力时,受害人应及时通报施暴者的父母及亲友,寻求帮助,同时向这种行为发出警告。如果第一次施暴行为轻易得逞,施暴人又没有认识到这种施暴行为的严重性和法律后果,易导致施暴行为的逐渐升级,许多恶性家庭暴力案就是这样演变成的。

  支招

  遇上家暴时,该如何应对?

  寻求帮助。当发生家庭暴力时,受害人可以拨打110报警,请求公安机关制止,做好笔录,保留报警回执,领取《伤情鉴定委托书》,在48小时内到有资质的医院验伤;可以大声呼救,向附近的居民求救;可以告知亲友,帮助调解,也可以向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、妇联组织寻求帮助,可拨打市、区妇联维权公益热线12338或者是拨打鹏星反家暴公益热线0755-25950003;还可以根据《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》规定,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。

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对实施家庭暴力情节严重或虐待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,受害人可以依照《刑事诉讼法》的有关规定,向法院起诉;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,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。

  提出离婚。《婚姻法》第32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是离婚的条件之一。《婚姻法》规定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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