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好2015年“平安家庭”创建工作总结的通知
各地级以上市、顺德区妇联:
省妇联权益部将于12月下旬召开妇联系统信访工作暨“平安家庭”创建工作交流会,同时,全国妇联和省“平安”办也将于年底对各地“平安家庭”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。为做好会议的材料整理,以及迎接全国和省的考核,请你们收到通知后,尽快开展自查自评,认真总结经验,填写好相关报表,并于12月15日前,将表格和工作总结一并上报省妇联权益部。
附件:1、妇联系统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考核指标
2、“平安家庭”覆盖率率考核指标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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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 东 省 妇 联
2015年11月30日
附件1:妇联系统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考核指标
一、加强领导和工作部署(0.2分)
1、领导班子重视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工作,年初有研究、有计划、有部署,年底有总结,定期自查自评。(0.1分)
2、成员单位参与力度大,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,创建活动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。(0.1分)
二、深化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(0.6分)
1、认真贯彻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部署,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创建活动。(0.1分)
2、注重调查研究,探索和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、维权服务、宣传教育、安全防范、社会救助、安置帮教等工作网络,有效推动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深入开展。(0.1分)
3、建立各级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示范镇(街)、示范村(社区),积极传播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,以点带面,推动整体工作,营造良好氛围。(0.1分)
4、创新活动方式,打造活动品牌,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为平安广东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效果好。(0.1分)
5、加强留守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工作,依托“妇女之家”、“儿童之家”等阵地开展维权和关爱服务。(0.1分)
6、积极开展群众性的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,通过建立志愿者队伍等,激励广大家庭积极参与,推动创建活动深入社区家庭,使创建活动群众参与率、城市和农村覆盖率明显提高。(0.1分)
三、开展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宣传工作(0.2分)
1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途径,开展群众喜闻乐见,形式多样的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宣传工作。创建活动群众知晓率高,家庭成员“六防”、“六无”意识明显增强。(0.1分)
2、当地领导积极参加宣传活动,在主流媒体刊登信息,积极推动形成社会化宣传格局,宣传效果好,社会反响大。(0.1分)
附件2: 关于对“平安家庭”覆盖率考核指标的解释
各地级以上市妇联、顺德区妇联:
为贯彻落实省平安办和省综治办的要求,配合开展好广东省2015年“平安广东”创建考评工作,现就其中分值为1分的“平安家庭”覆盖率考核指标做如下解释,请各级和各地妇联参照执行:
1、指标解释:“平安家庭”覆盖率是指本年度,在本级行政区内积极参与“六防”(防拐卖、防盗窃、防抢劫、防隐患、防欺诈、防艾滋),实现“六无”(无毒品、无赌博、无纠纷、无邪教、无暴力、无犯罪)的家庭覆盖率。
2、计分方式:“平安家庭”覆盖达标率定为98%,达标的得1分;如果本行政区域内的家庭(户)其成员因涉毒、涉赌、涉邪、涉家暴等违法犯罪问题的,应控制在总户数的2%以下;如果问题家庭(户)数超过村、居总家庭(户)数2%的,每超过0.5%,扣0.25分,扣完为止。
评判是否存在不平安因素的标准,为该家庭(户)成员因违法犯罪被给予治安处罚以上处理的。
3、统计方式:统计以村、居为基础单位。如果有村、居被扣分的,但是按本行政区家庭(户)总数计算,平安家庭覆盖率是达标的,即本行政区达标。
各级妇联是“平安家庭”覆盖率的牵头考核单位,因此,数据由各级妇联向相关部门收集(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村、居委会),并逐级上报。如收集数据有困难的,可请当地综治部门协调。
各相关妇联在收到本解释后,请于12月15日前,请将2015年“平安家庭”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和“平安家庭”覆盖率得分情况一并上报省妇联权益部
附件:“平安家庭”覆盖率统计表
“平安家庭”覆盖率统计表
填报单位:
村(居)家庭(户)总数 |
问题家庭(户)数 |
问题家庭(户)所占比例 |
平安家庭(户)数 |
平安家庭覆盖率 |
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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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